找回密码
 注册
查看: 1836|回复: 9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南湖公园浴场一男子扎个猛子没影了

  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1#
发表于 2014-7-20 18:36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上海人 于 2014-7-20 18:38 编辑 + k2 h/ {& E3 b  S5 s5 q' |+ ~! }
# x5 }& M6 n; t  b) ]2 h
南湖禁野浴警示牌下一男子扎个猛子没影了
- X1 D/ B8 \$ O, c7 U  T6 ]
2014-07-20 来源:长春晚报  
' d/ i- K5 \. |, h$ X8 ?

本报记者 李子涵


3 s4 `" d' L- v% U5 _3 Y1 G' r7 {( H; z! I8 O1 D

7月19日14时许,南湖公园发生一起溺水事件。一名21岁男子在原南湖游泳区附近水面游泳,扎了个猛子后就不见踪影。出事以后,消防官兵紧急赶到现场,进行打捞,截至昨日19时,记者离开现场时,该男子仍然没有被找到。

: B0 {/ x  D4 L' t- O; X

18时许,记者赶到了出事现场。在南湖游泳区的岸边见到一位神色慌乱的年轻人。他告诉记者,由于天气闷热,他和溺水者一行三人相约来到原南湖游泳区游泳。下水之后,三人一起往深水区走,溺水男子走在最前面,他扎了一个猛子后就没影了。

9 E- f: a: H/ |& I8 ]: ~8 W

  发现他溺水后,一起游泳的年轻人报了警。他告诉记者,溺水的男子今年21岁,榆树市人,现在一汽—大众物流公司上班。


7 W" e9 x1 M& e& t& |* X" E7 \

出事之后,消防官兵赶到了出事现场,在男子溺水附近的水域展开打捞。为了早些找到溺水男子,消防官兵还出动了蛙人。


( h0 d" N/ u. L- _$ }% Z: y0 F

  在溺水现场,记者见到了南湖公园去年8月份在原南湖游泳区设立的“禁止野浴”警示牌,“水域辽阔 水底形势复杂,禁止野浴。”的标识非常醒目。

. W8 ~1 g. E3 Q0 O. {
9 e0 a7 C+ Z: t% _/ k! S/ h
2#
发表于 2014-7-20 18:44 | 只看该作者
我认为游泳还是应该去没警示标志水质好的地方游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4-7-20 19:54 | 只看该作者
快乐海洋 发表于 2014-7-20 18:44 # l4 ^. @( V3 U( s8 y1 Y
我认为游泳还是应该去没警示标志水质好的地方游

3 O- y/ q( P% Z: u你会游泳可以去,不会游泳的人最好不去那样的地方游泳。谢谢朋友在第一时间的关注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4#
发表于 2014-7-20 20:23 | 只看该作者
上海人 发表于 2014-7-20 19:54
9 w" V9 `% N( N你会游泳可以去,不会游泳的人最好不去那样的地方游泳。谢谢朋友在第一时间的关注。
2 d/ E& S1 m" d4 ]( Z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5#
发表于 2014-7-20 20:40 | 只看该作者
此人水性堪佳,一个猛子潜出人们视线后上岸离开,不会是恶作剧吧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6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4-7-20 20:57 | 只看该作者
冬湖冲 发表于 2014-7-20 20:40
0 \5 J4 ~! V+ X2 Q此人水性堪佳,一个猛子潜出人们视线后上岸离开,不会是恶作剧吧
' j* N6 b, P, S& S$ U
新朋友晚上好,谢谢关注,不知道什么原因?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7#
发表于 2014-10-14 15:28 | 只看该作者
游泳不是逞能,一定要爱惜生命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8#
发表于 2014-10-15 19:17 | 只看该作者
在不熟悉的地方游泳要特别注意安全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9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4-10-15 19:23 | 只看该作者
嫩江一叶 发表于 2014-10-14 15:28 $ C8 v. p, I9 n7 s7 t7 g4 ~' a. f
游泳不是逞能,一定要爱惜生命

7 l6 W& }  X* ]- T说的就是么,谢谢朋友的关注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0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4-10-15 19:24 | 只看该作者
长白鹿 发表于 2014-10-15 19:17
$ L  u" _) S3 `, g在不熟悉的地方游泳要特别注意安全。

) n5 n" v5 [( T7 h3 Z的确是这样,谢谢朋友的关注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小黑屋|手机版|Archiver|- ( ICP12013697-2 ) 11010802026271

GMT+8, 2026-9-14 01:58 , Processed in 0.038257 second(s), 13 queries , Gzip On, File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3

© 2001-2017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